法治是施政、维权的护航者

发布时间:2014-10-30 20:29:01 中国文化网

 

  常听基层干部谈论信访工作的“两难困境”:面对一些上访群众的极端行为,如果满足其诉求,又会催生更多极端行为;如果置之不理,又会积累社会矛盾、影响长治久安。处理也不对、不处理也不对,这种进退失据的困境,反映了基层治理的一个侧面。(《新华网》,10月30日)

  信访本身作为群众表达诉求的一种合理、合法形式,是我们党和政府所允许的。然而,近年来个别上访群众通过信访、上访等方式让不合理、不合法的诉求得到了满足,这就让信访二字隐约化身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带头闹事、地方不稳的代名词,让基层施政者处处处于被动局面,如同被信访、上访所绑架,“访访”不可终日。

  为何在基层形成这种难堪局面,缘由何在?这里面确实有信访机制的问题,但更有施政者、维权者因受传统人治观的影响,对信访、上访本身形成的一种错误认识观。在信访、上访群众眼中,依法不如找人,找人不如找上级,用上级来压下级,什么事都变成了上级一句话的事;在基层施政者眼中,只要上级提到维稳,控制地方信访、上访数量增加时,基层施政者追求短时效果,往往简单的采取跟人、控人的粗暴方式,或是对不合理、不合法诉求采取暂时容忍、妥协的态度,但终究不能长治久安,更是有损政府公信力,恶果还需基层施政者自偿。在此环境,群众亦无论合理、合法的诉求,都试图通过不断信访、上访来解决;基层施政者则疲于应付上级考核与上访群众,终究在信访工作中处于两难的境地,却都将运用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矛盾置之脑后。

  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将依法治国作为全会主题,准确有力地释放了中央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决心,这就要求施政者和群众必须顺应法治社会建设进程,跟上依法治国的理念,将法治作为施政、维权的护航使者,各级施政者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权力框架内施政,群众亦必须依法维权,如若违法施政,违法诉求必受法律追究。

  (文/汪章)

编辑: 来源:中国文化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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