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行动方能迈开依法治理的脚步

发布时间:2014-10-30 19:06:56 中国文化网

 

  广州:不得因行政首长变更停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南都讯记者裘萍 公务员考试要增加法律知识比重;公众对政府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要听证;重大行政决策不得因行政首长或者部门负责人的更换而停止执行或者暂缓执行……即日起至11月12日,广州市法制办就《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全国首部全面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于10月23日胜利闭幕。全会对依法治国等重大事项做出了部署,发表了全会公报,同时也发表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依法治国做出了部署。决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行了专章阐述,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党中央已经对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做出了决定,通过这些规定,让全国人民看到了各级政府在依法治理上的方向,也对政府管理社会更有良好的法治预期。党中央的要求,人民的期望,让各级政府在转变治理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上,有了充足的依靠。面对时不待我的大好形势,各级政府当积极行动,积极迈开依法行政的脚步,用实际的工作来面对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

  法制兴则国家兴。在推进依法治理的过程中,广州市当仁不让,积极开展落实工作,为全国各级地方政府开了一个好头。心动不如行动,行动起来,用具有法治约束力的《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来约束各级官员的决策行为,避免出现首长意志工程,避免出现面子工程,避免出现朝令夕改、浪费国家资源的情况,让政府的决策更加科学、更加透明、更加符合人民的利益,达到依法治理,兴盛一个地方各项事业的目标。

  从权大于法到权受制于法,从个人拍板到集各种力量科学决策,这种形式的转变,就是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权力受到严格约束的转变。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同时应该在法律和规章中得到十分明确的规定,让各级官员、工作人员不能越权,不能擅权,更不能超越法律行使权力。这种认识,必须要贯穿到法制教育中,要让教育在各级政府官员中得到效果,从意识、理念上得到转变,这样我们各级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才会减少阻力。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存在滥用甚至腐败。积极行动,让监督依法治理的手段多样化,监督的结果让群众知晓,最大限度发挥各种监督的威慑力,给权力运行带上监督的紧箍咒,促进各级政府官员依法治理的自觉性。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我们才会真正走出一条大道来,国家兴亡才会有长远的法治保障。(文/和平)

编辑: 来源:中国文化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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