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以下公务员“不当官也能享受当官待遇”

发布时间:2014-12-03 14:47:12 中国文化网

 

  12月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县以下基层公务员工资待遇问题,一直以来颇受争议。这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了该《意见》,表明该问题已得到了中央的高度重视,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

  目前,我国实施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是根据国务院2006年批准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06〕22号)实施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全国统一、科学、完善的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积极解决自1993年以来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但是,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尚未建立,级别与待遇挂钩的政策未能及时出台,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大多仍然按照职务高低来发放,导致目前级别工资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在全国公务员队伍中,约占60%的人员来自县以下机关,由于行政职务的职位非常有限,在县及以下机关中,正处级职位只有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等少数几个。大多数公务员都是在科员这个级别就走完了个人仕途。有机会升迁到副科、正科的都不多。最关键的问题在于现行体制职务与待遇挂钩,以职定级、以职定薪,公务员如果想提高待遇水平,只有职务晋升也就是升官这一条通道,这就导致了很多矛盾和问题。

  未来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以后,在职务与待遇挂钩的基础上,职级也跟待遇挂钩,可以体现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工作年限、资历和能力的差别,基层公务员只要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合乎要求,即使不提升职务也能通过晋升级别提高待遇。建立这种分析比较制度以后,为公务员工资的调整找到客观理论依据,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打破目前的职务决定待遇局面,为县以下公务员开辟一条待遇提升渠道,使其“不当官也能享受当官待遇”。(文/梅雨)

编辑: 来源:中国文化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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