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司法改革也经历了多个阶段的转变,从法制到法治,从把保护私有财产写进宪法,到《物权法》、《破产法》、《反垄断法》等等与百姓利益最密切的法律制定;从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到彻底“去行政化”,不断推进的司法改革,成为中国经济稳步增长的助推器。(10月30日,人民网)
“法治信仰”是一座灯塔,总在远远的地方,用璀璨的明灯指引着正确的方向。而那些“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只用法律“治理老百姓”的地方,应该也必须更正治理理念,转变法治思维了。假若“法治信仰”这座灯塔倒掉,灯火熄灭,就会茫然无措,找不到北,最终形成触礁翻船的恶果。党员干部要立刻从我做起,担当起“法治信仰”带头人,带领广大人民沿着法治的正确轨道一路前行。
坚守“法治信仰”,就是要敬畏法制,敬畏党纪国法,将手中的公权力关进各种法律制度的笼子里,用党的政治纪律规范自己,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自己,用党员的标准衡量自己,规范使用,规矩使用,不能超越法制,去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有了这样的“法治信仰”,“一年吃垮一个餐馆”、“村民自焚阻止征地强拆”、“书记酒后砸饭店”等现象就不会发生。
“法治信仰”基石要更加牢固,党员干部是关键,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高举起“法治信仰”这把火炬,用仰望星空的姿态,在“法治”的框框内,坚守原则,用好权力,只要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并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现实的骨感就会渐渐有血有肉,以法治精神作为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主心骨,让法治环境就会越来越公正,让干群关系就会越来越密切,让社会氛围就会越来越和谐,加快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进程。(文/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