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纪“红灯”,竟敢有人闯?

发布时间:2015-03-29 12:46:39 中国文化网

据长沙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3月26日晚23时许,天心公安分局新开铺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辖区竹塘路某酒店客房内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民警迅速到现场进行查处,当场抓获正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两对违法嫌疑人。(中新网3月29日)

卖淫嫖娼是曾经遗留下来的陋习,卖淫嫖娼也是国家法律严格禁止的范畴,卖淫嫖娼损害了公民的形象,卖淫嫖娼破坏了家庭的幸福,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百姓,任何人不得去闯这“红灯”,之前公安部门对卖淫嫖娼这一陋习进行过严厉的打击,有领导干部倒霉的,有没品没级职员倒霉的,也有普通百姓倒霉的,维护社会的稳定而收到良好的效果,对民众也有所震撼,民众为这一行动叫好,因为它消掉了陋习的繁衍之窝,它端掉了危害社会治安、危害家庭幸福的“鸠槽”。

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高度文明的时期,国家已经开始实施依法治国的大政,维护社会的稳定,维护家庭的幸福是公安部门的职责,谁人在干出危害社会,危害家庭幸福的事情,都得遭到严厉的惩罚,“区某”、“ 冼某”不注重名节,不守法纪应该遭到最为严厉的惩罚,对这样的事情应该公诸于众,让他的名声臭下去,看还有谁人在敢干类似事情,笔者认为,给了个“某”字,实在是有点遗憾。因为,要想拔掉社会这一毒瘤,除公安部门加大查处力度以外,还应该制定出最为严厉的惩罚条例,如今后在抓到类似事情,应给予当事人曝光(单位、姓名、职业),再严厉的处罚,看还有谁人再敢去干闯“红灯”之事。

作为国民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作为百姓更应该维护社会的稳定,作为民众孰是孰非应该明白事理,啥该做,啥该干,都应该有个分寸,只有严守本分,严守名节,耐住寂寞,耐住清贫,才能受到社会的尊重。(文/等得久)

编辑: 来源:中国文化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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