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巡视组去年对北京进行了巡视,他们移交给北京的相关线索已经全部得到受理,部分已经办结,还有一部分正在查办中。而中央巡视组提出的北京存在“小官巨腐”现象,市监察局副局长杨小兵昨晚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务咨询会上作出了官方回应,科级及以下,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就算“小官巨腐”。(摘自人民网)
孟德斯鸠曾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有权力的人一直使用权力到有界限的地方为止。”
在2014年7月,巡视组向北京市领导班子反馈情况时就曾指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形势依然严峻,在各层级干部中存在腐败现象,国有企业、工程建设、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部门和领域的腐败案件相对集中,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
其实,“小官大贪”归根结底是权力的失衡。也就是说,不管权力是大是小,职位是高是低,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永恒的定律。特别是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有几十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容易出现违规操作漏洞,容易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直接影响到招投标公正性,堵漏贪腐高发领域“风险点”,唯有“重拳治腐”与“创新防腐”双管齐下,重在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与监督,才能让反腐更为有效。
笔者认为,只有把制度的笼子编得更紧更密更牢,扎紧防范“小官大贪”的篱笆,堵死“小官大贪”的路子,真正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如此才能杜绝或减少“小官大贪”的几率,让权力运行更加通畅。
(文/回忆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