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巨腐”伤的是谁?

发布时间:2015-01-27 08:16:19 中国文化网

 

  中央第二巡视组去年对北京进行了巡视,他们移交给北京的相关线索已经全部得到受理,部分已经办结,还有一部分正在查办中。而中央巡视组提出的北京存在“小官巨腐”现象,市监察局副局长杨小兵昨晚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务咨询会上作出了官方回应,科级及以下,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就算“小官巨腐”。(摘自人民网)

  近几年来,党中央的反腐败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腐败现象在某些领域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甚至呈现蔓延、高发的趋势,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究其根源,除了小官法律意识淡薄,职业道德低下以外,关键是小官的权力过于集中,什么事情都由小官说了算,由小官签字算数。而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是客观规律。

  “小官巨腐”之所以令人纠结,并非只因职级与受贿金额形成强烈反差引人注目,关键是“小官巨腐”往往直接涉及到群众的根本利益。小官是群众身边的干部,贪污受贿了,群众办事都要送礼,受害的直接是群众。所以“别把村长不当官”,官再小也是官,是官就有权,有权就会寻租,相关的监督不跟进,相关的问责不到位,“小官巨腐”还会上演。而之所以小官巨腐连连上演,笔者认为,是对小官权力缺乏应有的监督,导致权力寻租存在的空间较大,权力失范,那么“小官巨腐”则是难以避免的了。

  (文/回忆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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