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召开的中央深改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对此,有舆论认为,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建立后,公务员工资调整有了客观理论依据,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12月4日,人民网)
诺大个中国,近700万臃肿的公务员大军分布在不同的经济地区、不同的业务岗位,从事着技术含量、难易程度不一的工作,而且,有些权力部门尽管月薪不高,但是补贴多、福利优,更存在着诸多权力寻租的机会,使得公务员的月薪酬和月收入并不是一回事。尤其,在目前公务员及准公务员数量日庞大冗余,公务员的选拔和晋升还存在着暗箱操作、公务员考核和奖励还缺乏公正机制的前提下,像社科院专家那样轻言公务员平均月薪应当五千元也好,一万元也罢,对公务员工资改革都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
常言道:“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纵观欧美国家的政府公务员薪酬,有的高级公务人员的月薪也高于普通职工近十倍,却并没有引起社会的微辞,这都源于公务员工资透明化的制度让民众信服,它对我们的公务员工资改革无疑具有积极的启迪意义:公务员收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数字多少,而在于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将灰色收入暴露在阳光之下。
总之,讨论公务员薪酬机制,就离不开透明化的硬式监督,如何保证“有形之手”不会僭越,透明化是最有力的保障,在这方面,人大需发挥更强的作用。还有,公务员的薪酬也需要切实与其行政效率挂钩,不能无论任何水平的薪酬,其行政效率都是一个样。只有做好了以上这些方面的准备,公务员涨薪的话题才能更有底气,更加有合理依据;否则,单纯的涨薪只会招致更多社会反对声音,不利于改革。(文/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