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丹凤县投资783万元修建了铁峪铺镇人民政府公共租赁房项目,用以解决该镇基层公益人员住房困难问题。但该项目建成后,却变成了铁峪铺镇政府的办公场所。昨日,该县房产管理局称已下发整改通知。(《新华网》,12月5日)
奢靡之风难以清除,究其根源,一则是“官本位”思想,二则是监督缺位,三则是责任缺失,这些都在无形中助长了“奢靡之风”,造成了部分党员干部道德败坏、生活放荡,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目前,对这类资金的使用既谈不上财政“预算”,更无具体数额限制,也不纳入考核,缺乏明确的责任主体,使得部分领导干部对违规修建豪华办公大楼有恃无恐,任由“奢靡之风”肆意滋长。
当然,适当改善工作生活条件无可厚非,但如果不加节制地追求享乐,对“奢靡之风”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就“危亡之渐”,要高度警觉。实际上,对于“奢靡之风”,地方干部大都苦不堪言,只是担心坏了“规矩”,会被“穿小鞋”,这种心理固然要反省,但根子还在于有些上级领导乐于接受此类“高”要求,觉得这样才有面子、像领导,殊不知,“奢靡之风”形成之际,就是腐败滋生之时。
治理奢靡之风,既要完善预算审批制度、问责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更要广开监督渠道,坚持教育、监督、制度并重,坚持惩治、预防并重,使广大干部收敛“奢靡之风”,将精力集中到经济发展上,将财力投入到民生上,多一点节俭意识、少一点奢侈浪费。(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