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5月4日至10日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30起。人民网北京5月11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发布每周通报。通报显示,5月4日至10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3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北京市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通州区永顺镇乔庄村违规公款购买服装、高档烟酒。2014年1月,乔庄村为村委会全体工作人员统一制作工作服,共计23.016万元人民币,费用由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支付。(人民网5月11日)
中央纪委通报了130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并进行了查处。从通报的情况来看,仍然有大量的违规违纪行为出现,仍然有很多干部受到惩处。中央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已经有2年多了,特别是在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对四风问题进行了剖析和纠正。中央这种坚决反对四风的态度是鲜明的,查处各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动更是坚决的,居然仍然有很多干部冒着被查出的风险,违规违规行事。这些人到底怎么了?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样做的巨大风险吗?
中央纪委在5月上旬,仍然查处和通报了100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只能够说明,一些单位的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他们没有将党的党纪党规放在心上,头脑中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信念,有的只是个人和小集团的小利益。在这种思维驱使下,他们认为自己不会被查处,可以放心的拿着公款私用。
从查处和通报的这些违纪违规的行为情况来看,一些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没有坚定的党性,更没有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这些党员领导干部,平时就没有认真和系统的学习党的理论,没有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他们总是凭着经验办事,认为自己的能力和水平超越了党规党纪,超越了中央的各种规定。在这样的思想驱使之下,他们违纪违规认为是符合工作实际情况,认为是调动职工积极性。这样的思维和想法,让他们违纪违规被查处成为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同志: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这是简明扼要的阐述了公权力的性质,就是为人民群众,公款就是为公家、国家和人民,不能够用于个人和小集团的小利益。
中央纪委再次通报了130起违规违纪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从中可以看出来,违纪违规的“四风”仍然存在,主要是公权力没有被监督到,没有被看好,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只要纪委的监督到位,只要对公权力使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权力使用形成制度制约,就堵住了“四风”的源头,让“四风”再也吹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