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放的权力成了“烫手山芋” 强镇“扩权”后的苦恼。在试点转型综改扩权强镇后,山西省晋城市巴公镇有了独立财权,并于2013年12月设立了镇级“金库”。然而,“自己挣钱自己花”并非想象中那么美,巴公镇反而因为收支相抵、应入库收入“短斤少两”等问题,导致很多以前能干的事现在不敢干。“金娃娃”抱起来“烫手”。(新华网5月12日)
简政放权,是当前行政治理改革中,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从扩权强镇的试点总结中可以看出来,一些地方特别是县级部门,在实施简政放权和扩权强镇的过程中,没有把实际权力下放下来,而是把财政包袱和工作包袱以扩权强镇的名义,交给了当地乡镇政府。在依法行政还没有一真正落实下来的当前,这实际上就是没有依法行政,更违背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做法和理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胜利闭幕。全会对依法治国等重大事项做出了部署,发表了全会公报,同时也发表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依法治国做出了部署。决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行了专章阐述,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党中央已经对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做出了决定,通过这些规定,让全国人民看到了各级政府在依法治理上的方向,也对政府管理社会更有良好的法治预期。党中央的要求,人民的期望,让各级政府在转变治理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上,有了充足的依靠。面对时不待我的大好形势,各级政府当积极行动,积极迈开依法行政的脚步,用实际的工作来面对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
法制兴则国家兴。在推进依法治理的过程中,各地正在积极行动,迈开了实实在在的脚步。心动不如行动,行动起来,用法律法规、用政府和部门的法定工作职责,来约束各级官员的决策行为,避免出现首长意志工程,避免出现面子工程,避免出现朝令夕改、浪费国家资源的情况,让政府的决策更加科学、更加透明、更加符合人民的利益,达到依法治理,兴盛一个地方各项事业的目标。
改变政府运行和治理方式,简政放权是一条绕不过去的道路,也是推动地方各项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在简政放权的过程中,县级政府,应当用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为下面扩权强镇的下级政府,设定工作权利和职责,真正将能够推动下级乡镇社会事业发展、推动下级乡镇经济发展的权力放下去。只有这些权力含金量够,只有这些权力能够让下级乡镇工作更得心应手,这样的扩权行为才会得到地方政府的欢迎和拥护,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才能够真正落实到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