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腐败行为的惩戒是纪检监察的最后一道防线

发布时间:2014-12-12 08:07:12 中国文化网

 

  据媒体公开报道,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以上官员,已有4人被判刑;18名省部级以上官员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其中12人被立案侦查,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另有28人还在接受组织调查。(《新华网》,12月11日)

  在社会形势瞬息万变的当前,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严格做到对任何腐败分子,都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加强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是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手段,是纪检监察的最后一道防线,惩处越严厉产生的威慑力量和警示作用就越大,越能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

  对此,要健全完善制度,做到依法严惩。当前有些法律条文对党员干部的腐败行为处罚不够严厉,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需要进一步充实和修改。立法严,就应严到让人“望而生畏”、“望而却步”的程度。只要让法律惩处变得异常严厉,官员就决不敢越雷池一步,真正形成从严治吏的政治生态环境。

  要纠正错误观念和消极态度。目前在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上,还存在一些错误认识。正是由于这种思想上的误区,又带来了态度上的消极,从而影响了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影响了执纪执法部门职能的发挥。因此,当务之急是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在执纪执法上的认识,只有认识提高了,行动才能更自觉,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也才能不断得到加强,最终才能使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地。(文/李莫愁)

编辑: 来源:中国文化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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