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侵害的财产终归应回到人民手中

发布时间:2014-11-26 07:16:22 中国文化网

 

  打“老虎”拍“苍蝇” 巨量“腐败房”如何处理。“近日,河北省纪委通报了多起官员腐败案件,其中,秦皇岛市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的68套房产引发舆论高度关注。昨天上午,中央纪委官网刊文介绍了“房腐”的常见途径。文章援引为人所熟知的“房叔”案、刘志军案、谷俊山案指出,房地产领域腐败在分布人群的职位级别上,上至省部级高官,下至村支书,可谓“老虎”、“苍蝇”并存。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中央纪委官网获悉,刘志军、谷俊山等省部级(或以上)高官拥有数百套房产,遏制涉房腐败需多部门和上下级纪检部门“联合发力”。”(人民网11月23日)

  中国共产党人,是人民群众中的先进代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务的公仆,中国共产党没有自己党的财产和私利,党员群体更不能有群体的特殊利益。这种党的性质和内涵决定了,各级党员干部,虽然手中掌握着权力,但是这些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是党临时安排的。用好手中的权力,就能够把工作开展好,做好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事情,自然会得到“人民群众的口碑”;相反,没有正确运用权力,必将让权力成为腐败的工具,被一些少数人群用于谋取个人和小集团的私利,必然会受到群众的唾骂。

  权力和经济利益结合,在没有有效的监督下,必然会产生腐败问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各地在以GDP为导向的经济发展导向中,大面积开始利用各种措施、各种资金,推进本地的建设和发展。各地党委政府主导了地方的每一项社会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每一项公共工程建设、每一项经济建设项目,党委政府都有权力、有能力进行影响。虽然提高了项目建设的速度,但是也让权力寻租成为一种利益交换的工具,很多官员利用手中权力大肆腐败。

  没有严厉的监督、没有自己思想道德的屏障、没有法律的底线,很多有权力的干部,为了一点金钱,上下腾挪,擅权和乱权,大肆贪腐,成为了一名腐败分子。这些腐败分子长期侵害人民和国家集体的利益,危害法律制度,成为了发展道路上的毒瘤。

  俗话说“律己律妻律子女”,管好自己及家人,不然家庭受到腐败的污染。那些腐败分子,很多没有管好妻子、子女,更没有管好自己,大肆贪腐,甚至贪腐了几百套房屋,这些巨量的资产,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侵害人民利益的铁证。这些人民的财产,必须要回到人民手中,才能够彰显党执政的威严、法律惩治的威严。(文/和平)

编辑: 来源:中国文化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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