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实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权力出笼子、就让人进笼子”。抓作风和反腐败重在管干部、管权力。(《新华网》,10月30日)
公权力本来是用来为百姓服务的,但一些掌握公权力的人,却以各种冠冕堂皇的借口,来满足自己的利益。当这些被法律所赋予的特权膨胀到一定程度,法律对他们就只会对外而不对己。这就不仅对合法公民的正当权益造成损害,而且造成了群众对公权力合理使用的质疑,值得重视。
当前社会矛盾的主要形态是官民冲突,这个矛盾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公权力行使不规范,如果我们政策是公平的,法律制度是公平的,决策执法是公正的、合理的、合法的,我们的信息公开透明,不存在不作为,都能够积极履行职责,很多问题可以及时地在基层、在矛盾萌芽阶段就被消除或者化解。
治理公权滥用要充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首先,要进一步建立好的监督制度,完善权力结构,建立一套防止权力滥用的监督机制,健全完善法律制度,用法制权利来制约权力,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其次,要进行用人制度的改革,使腐败分子在民主的阳光下无处藏身。杜绝走后门,拼关系,不看实际工作能力来上位的情况发生。第三,要使反腐工作顺应知识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潮流,有效整合腐败治理的信息资源,利用网络遏制公权滥用,从而增强反腐工作的效率性、参与性和公正性。第四,要强化全方位的行政问责机制,把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约束辐射到行政权力履行的全过程,使决策者和执行者都要承担相应责任,把原有的事后结果追究的单一模式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的多重约束机制,从而大大减少公职人员以权谋私和权力滥用的机会。(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