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法治思维开展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4-10-30 19:33:29 中国文化网

 

  常听基层干部谈论信访工作的“两难困境”:面对一些上访群众的极端行为,如果满足其诉求,又会催生更多极端行为;如果置之不理,又会积累社会矛盾、影响长治久安。处理也不对、不处理也不对,这种进退失据的困境,反映了基层治理的一个侧面。(凤凰网 10月30日)

  谈起信访工作,就会想起有名的“枫桥经验”。“枫桥经验”是什么?是浙江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于1963年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工作做法,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从此,“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

  深入分析“枫桥经验”,就可以发现它其实是有一种法治思维在里面,群众合理的诉求及时解决,不合理的诉求思想教育工作做到位,对于过程中产生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那么信访工作就不会陷入所谓的两难境地。所以,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推进基层治理法制化。

  再看看为什么会陷入两难境地。一些领导干部信访工作,往往耐性不够,很多时候没有深入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怕麻烦,要不一味满足上访群众的所有诉求,要不一味不理不问,拖着耗着,从而引起上访群众的不理解、不满意。明明有很多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可以将事情解决得很好,尽管时间花费或许会长一点。可以是一些领导干部却认为依法办事有时候显得不好用,尤其是面临突发事件的时候,不如采取人治 的方式来得快,可以很快的息事宁人。

  可是,人治或许可以带来短期较好的影响,可是它所带来的不好影响却是很大很大的,因为群众将不再信任政府,遇到不满就会采取一些不合法的,损害大家利益的方式方法来实现自己的诉求。

  所以,面对信访工作,基层干部要用法治的思维开展工作,合理的诉求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处理,不合理的诉求就要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和上访群众沟通交流,让其思想转变过来,对于上访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群众要严格依法处理。(文/京生)

编辑: 来源:中国文化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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