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关系,社会组织依法运行是正途

发布时间:2014-10-30 19:08:38 中国文化网

 

  原标题:200厅干辞去社会组织兼职。本报10月27日讯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社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获悉,全省已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3908人,其中厅级干部365人,处级干部3543人;不符合兼职有关规定已辞去兼职的2442人,其中厅级干部200人,处级干部2242人。(摘自凤凰网)

  广东省开展大清理,让行政官员脱离社会组织的职务,就是将社会组织运行脱离行政化,就是按照社会发展和运行的规律,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组织组织管理方面的法规,依法开展社会组织运行的正确选择。

  行政官员兼任社会组织的主要职务,一直是各地长期存在的现象,造成了社会组织权力行政化、运行行政化,直接的后果就是社会组织成为了官员权力延伸的第三只手,官员的权力保护着社会组织的运行和发展,同时官员权力也变相影响了社会组织的运行,成为了不该管的管了,严重干扰了社会自身具备的良性运行功能。

  在社会组织管理上,我们长期存在着政府和社会组织不分离的现象,让社会组织成为了依附于政府及其各部门的编外单位,成为了政府权力延伸的工具。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服务性政府,是我们各级政府努力的方向。这样的发展方向,避免了政府干预社会运行太多,抑制了社会组织运行自身的活力。

  民政部早在发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并且还制定了《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各省、直辖市还纷纷根据国务院、民政部制定的法律,相继制定了本辖区的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对社会组织的成立、登记、运行、评估、管理作出了法律上的详细规定。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在盈利性和非盈利性活动中,必须遵守法律规定,遵守民政等部门的监督,接受工作评估,从而成为依法运行的社会基本单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做出了重大部署。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必须完成的重要任务。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前提,法律没有赋予的职能和权力,政府及其部门,决不能超范围去行使,直接参与社会组织管理运行显然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方向不相吻合,让社会组织脱离政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大方向。

  十八大四中全会也规定,“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兼职社会组织的领导职务,就是在越权和擅权,也是将各级领导干部不遵守法律、不依法办事的危险境地,随时可能让有前途的领导干部仕途戛然而止。

  依法管理社会组织,让社会组织依法运行,让他们在法律框架内,按照社会运行规律办事,激发他们自身的活力,这些社会组织将为社会主义社会健康发展做出应该有的贡献。(文/和平)

编辑: 来源:中国文化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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