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收费标准,涉及车辆通行、清障救援……

发布时间:2023-08-23 18:39:21 中国文化网


(资料图片)

8月22日

山东省公布

省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包括车辆通行费、船舶过闸费、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等

多个较受关注的收费项目

其中,普通公路(桥梁)收费为一类客车、货车10∽20元/车次;二类客车、货车15∽25元/车次;三类客车15∽35元/车次,货车20∽35元/车次;四类客车15∽40元/车次,货车25∽40元/车次;五类、六类货车30~60元/车次。小清河航道通行费按基础通行费和里程通行费两部制计收,基础通行费标准为1.5元/载重吨。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基本价(拖行10公里以内)350∽70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每公里增加1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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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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