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鸣“反腐”警钟,严惩“小官巨腐”

发布时间:2015-05-14 10:53:09 中国文化网

 

  人民网北京5月13日电近日,“红色通缉令”的二号人物、被称为“亿元股长”的李华波被遣返回国。

  原供职于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的李华波,凭一枚假公章,伙同他人于数年间侵吞公款达9400万元,相当于鄱阳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年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人民网,5月13日)

  李华波无疑是“小官巨腐”的典型之一。近一个月以来,广东、福建、江西、云南、河北等地陆续通报多起小官腐败问题,其中不乏如李华波这样数千万级别的腐败分子。腐败是社会毒瘤,是严重脱离群众的现象。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人们无利而不往,少数党员干部的放任自流,疯狂地聚敛钱财,把钱财看得比性命还宝贵,为了钱什么事情都敢干,以至于沦为金钱的奴隶,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流失。

  “小官巨腐”源于党性教育的缺失。城乡改造拆迁、新农村建设、惠民款发放、道路修造等等,今日的农村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正是在这些变化中,我们朴实的梳理“千条线”的那根“针”也悄悄发生着变化。“小官巨腐”源于监督制度的缺失。有句老话形容说山高皇帝远,在基层,一些乡镇主要领导和村两委干部“手握重权”可谓霸气十足,在他们面前法律法规如同白纸、监督管理体制形同虚设,公款就如同自己的私房钱,使得手中的权力成了脱缰的野马。

  “小官巨腐”直接威胁基层百姓的切身利益,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小贪巨腐”绝不能小觑。

  警钟长鸣筑防线, 防微杜渐保清白。印度诗人泰戈尔有句名言:“有的鸟原本应该飞得更高更远,但由于翅膀系上了黄金,便再也飞不起来了。”一个个“小官巨腐”的案例发人深省,引人深思。广大基层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才能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编辑: 来源:中国文化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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