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5-2017年)》的通知,其中提到,要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作为干部考核重要依据。另外,导游、教师、新闻媒体人士、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也要建立诚信档案。(人民网 2015-05-13)
诚信,可分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个人诚信,或分为政府诚信、企业诚信和个人诚信。无论如何分,从层面上看,政府诚信都是其他两种诚信的“根基”、“源头”或“核心”,在全社会信用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现在,我们一些企业诚信和个人诚信出了问题或很严重,追根溯源,政府某方面的诚信也一定出了问题;而要重建、保证和提升企业诚信和个人诚信,必须先建立很好的政府诚信,否则就会失败。
说到底,诚信是一种社会关系,现代政府不仅是人与人之间诚信法治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护者,更是全社会做人做事诚信的示范者。对当前中国诚信的建设与坚守,政府要负首责。
而百姓是通过具体的人和事来认识政府诚信的,每一位公务员的诚信则是政府诚信最直接的证明与显示,是老百姓最容易看到与估量的。事实上,这些年,政府诚信遭受侵蚀消耗的一个重大因素,就是一些公务员的弄虚作假,视诚信为儿戏。而建立一支有诚信的公务员队伍,是政府诚信的保障。政府是人格化的,其形象要有美德,作为“政府人”的公务员特别是拥有很大权力的高级官员,应有比一般人高出许多的美德,而诚信,则是诸多美德的最低要求,也是必须做到的根本起点。
公务员讲诚信,当然有自身信仰和人格品质的追求,对此,政府与社会要予以鼓励,比如加强公务员的道德建设,培养其诚信于民的优良品质。而仅靠这些是不够的,必须加强公务员制度的法制建设,比如阳光征信和信用系统,要先从公务员开始,让公务员的一切活动都在法制轨道上运行,让老百姓对公务员诚信心中有数。如此,诚信政府,诚信于民的公务员也就有了更牢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