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中央八项规定为肇始,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以反腐倡廉为动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在实践中不断成熟。如何在从严治党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如何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请听代表、委员的声音。(摘自人民网)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政治生态建设。一方面通过实施“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于细微处带动党风、政风的切实转变;另一方面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多管齐下,整个社会的政治生态明显好转。
回顾90多年风云激荡的奋斗历程,井冈山上“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的告诫,延河边上“把官僚主义者比作泥塑神像”的余响,西柏坡上“一不做寿,二不送礼”的遗训……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针对新的挑战、新的问题,我们矢志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抓大不放小,既要惩处巨贪大蠹,也要治理小官大贪;要统筹好“破”“立”两篇文章,既要高压反腐、剜除毒瘤,也要建章立制、约束权力;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要大力治标,也要努力治本。
“法令者,治之具。”拍蝇打虎也罢,宣战“铁帽子王”也好,要使权力谦抑、权益得彰,唯有严肃法纪、厘清规矩。2015年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于此背景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都离不开反腐败的制度化与法制化。
反腐败国家立法构筑起权力笼子,有权才能真正“不敢”任性,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治党,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