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需要手腕,更需要方法

发布时间:2015-01-27 08:25:48 中国文化网

 

  中纪委昨天对外通报了甘肃省首例省部级官员落马消息,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陆武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摘自人民网)

  放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中,改革深水区、社会转型期,物质浪潮席卷而来、利益诱惑甚嚣尘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依然任重道远。这是为什么,几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是为什么,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力度更大、改作风热度更高。

  抵达法治的关键在于:无论多么高的权力,都处在法治的规制之下。我们判断法治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便是最高权力者是否服从法律,是否在违法后会受到与常人一样的追究。凡存在超越法律之上或之外的权力,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现代法治。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深化改革决定重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认识到这一点,我们不难发觉十八大之后中央频出反腐新政的真正亮点。“老虎苍蝇一起打”以来,席卷全年的反腐风暴丝毫没有停顿,反而呈现出“有腐必查”的常态化趋势。反腐不能“敲山震虎”,而必须“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通过持久的反腐耐力,塑造公众的信赖和官员的用权习惯,为反腐法治化赢得时间。

  (文/回忆鹭)

编辑: 来源:中国文化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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