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志愿热情 我国加快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

发布时间:2014-08-17 22:05:57 中国文化网

“从没想到当志愿者还能有‘福利’。”今年3月,拿着江苏省镇江市专门面向志愿者发放的“大爱镇江”爱心卡,江苏镇江博爱车队队长魏浩良说,“福利”多少不重要,一张小小的卡片意味着整个社会对志愿者们的肯定和认同。

这张“大爱镇江”爱心卡上,有志愿者的姓名、照片以及志愿服务星级等信息。镇江市相关部门的一位负责人介绍说,爱心卡不仅可以更清晰完整地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间,而且还和城市公交、公共自行车系统等打通,让志愿者可以凭卡享受公共服务回馈。各社区也推出减免物业费、停车费等“福利”,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好人有好报。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日益壮大的志愿者队伍正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空巢老人的身边有了儿女般的关怀,留守儿童的身边有了父母般的关心,残障人士的身边有了亲人般的关爱……

与此同时,为了让全社会逐步养成持续参与志愿服务的风气,培育“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为公益事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支持,我国在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上加快了步伐,为志愿者建立“爱心账本”。

2012年10月,民政部出台《志愿服务记录办法》,随后在全国137个试点地区(单位)启动了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

记录办法明确规定,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安排专门人员对志愿服务记录进行确认、录入、储存、更新和保护,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或者业务主管部门对志愿服务记录工作的监督管理。志愿服务记录应当记载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信息、培训信息、表彰奖励信息、被投诉信息等内容。

“志愿者是开展志愿服务的主体,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为志愿者建立‘爱心账本’,可以客观反映志愿者作出贡献的数量和质量。”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表示,以记录结果为依托开展志愿服务激励保障工作,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志愿者助人为乐的崇高价值,激发志愿者奉献社会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一年多来,随着试点工作不断推进,我国志愿服务记录主体逐步丰富。目前,我国有4家全国性志愿服务组织,省级志愿者协会或联合会达40多个,90%以上街道社区都建立了志愿者工作站,各地的区域性志愿服务组织数量显著增加,为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信息化平台是志愿服务记录工作的重要依托。民政部开发了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可以开展志愿者注册登记、志愿服务记录、志愿服务供需对接、相关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将为各地志愿服务信息有机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供保障。

以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为契机,各地在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志愿服务科学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

山东泰安市将志愿服务细化为“备菜”、“点菜”、“送菜”、“评菜”四个环节,广泛开展“菜单式”志愿服务,促进了志愿服务供需有效对接;

河南、四川、甘肃、青海、新疆等地设计、实施了一批重点志愿服务项目,为志愿者搭建了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平台,促进了志愿服务活动的科学发展;

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安徽、湖北、贵州等地探索建立了志愿者保险、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商品、志愿者优先就业等激励保障制度,促进了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在专家看来,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对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信息进行有效记载和管理,既有利于有关部门充分掌握志愿者服务信息,及时制订和调整政策,充分合理地配置、使用志愿服务,也有助于保障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魏浩良说,自己也许一年也不会坐几次公交、骑几回公共自行车,“但这种肯定和认同让我们觉得很温暖”。

小善大爱,点滴汇聚。志愿服务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不仅让每一个遇到困难的人因为志愿服务而得到及时帮助,还能促进志愿服务向规范化、社会化、常态化发展。

记者从民政部了解到,下一步民政部将推动全国性志愿服务立法尽快出台,研究制定支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政策措施,加强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强大的组织平台和信息平台支撑,为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应用推广营造良好法律政策环境。各试点地方还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转移共享制度,逐步实现志愿服务记录跨区域、跨单位对接,并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志愿者保险、志愿者嘉许回馈等激励保障制度,推动出台有关优惠政策,将志愿服务记录与升学就业、公务员考录、享受公共服务、志愿者评选表彰挂钩,进一步激发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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