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决策部署,2014年,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强“裸官”管理监督。截至目前,结合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全国共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对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人民网 12月16日)
“裸官”一词是裸体做官的简称,指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有的人认为“裸官”问题并不能称为问题,家庭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机会送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谁都会送。凭什么不允许公职人员送配偶、子女出国呢?这不是和“人人平等”的原则相违背了吗。这就是思想认识的问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对于国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是最基本的。
“裸官”之所以被大家所重视,之所以会被严查。是因为当一些官员将配偶、子女送到国(境)外的时候,他就是有意或者潜意识地给自己留了一条所谓的后路。让自己大权在握的时候,贪污腐败,并且将腐败所得资产转移到国(境)外,就算有朝一日不慎“翻船”,外逃没能成功,最坏的境况也就是一人“受过”,可保得家人安全富足。这就是“能捞就捞,不行就跑,跑了就了”,这也就是一些贪官们心照不宣的“心诀”。
对在限入性岗位任职的“裸官”,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一进行谈心谈话,坚持做到把认识谈深、把政策谈明、把思想谈通、把选择谈定,或由其配偶(没有配偶的由其子女)主动放弃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和长期居留许可,或调整其现岗位。这就是要给这些“裸官”们穿上了紧身衣,对其情况进行动态掌握,一旦发现苗头就要在第一时间处理。让这些“裸官”不能因为没有配偶、子女在身边就觉得没有“后顾之忧”,就可以做违法违纪的事情。(文/疯子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