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司法腐败绝不能手软

发布时间:2014-12-12 08:29:48 中国文化网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制定并印发《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要求,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司法腐败案件,把查处法院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案件和审判执行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案件作为查案工作的重点,尤其要严肃查处利用司法潜规则获取不义之财以及在办案法官与案件当事人之间充当诉讼掮客的法院干警,坚决遏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12月11日,人民日报)

  时下一些违背司法公正的腐败现象仍然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领导干部以言代法、干预独立办案;一些执法人员执法犯法,贪赃枉法。要想铲除司法腐败,就要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把司法反腐败斗争引向深水区。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以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为重点,根治司法腐败,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要紧紧扭住司法腐败典型案件,教育警示广大干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彰显司法反腐败的决心。铺设严密的廉政“防护网”,对司法腐败分子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用制度的威力震慑少数执法腐败分子。

  在“以吏为师”的社会风气下,树立群众的法律信仰,首先要确立官员的法律思维。这些年来,诸如赵作海案等冤假错案,刺痛公众神经、造成负面影响,莫不说明权力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必然会异化司法公正。因此,领导干部应该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对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应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政府权力必然运行于法律轨道之上,公众权利亦必保护于法律框架之中。到那时,法律权威将护佑公平正义的阳光,抵达每一个角落,普照每一个生命。(文/孙怡)

编辑: 来源:中国文化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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