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安徽省凤阳县国税局两个下属分局的分局长落马后,该县国税局为了“不让家属觉得单位没有人情味”,开具两人“工作表现突出”的证明,建议法院从轻处罚。这种为了家属人情味而置法理于不顾、一味替腐败分子“公函求情”的方式实不可取,做法值得商榷。
开证明求情违背了我国的法制理念。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落下帷幕,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已经落地,依法治国的首要前提是依法治党,而依法治党的关键就是严格管理领导干部。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又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为下级单位“公函求情”不仅无法达到严格管理干部的目的,还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与依法治国方略背道而驰,不免有滥用职权的嫌疑。
开证明求情有失党政形象和群众感情。下级单位出现腐败窝案,上级机关不仅不反思监督管理上的疏忽,反而为腐败分子求情,美名其曰是为了向落马官员家属体现“人情味”。凤阳国税局原本就该面对监管不到位、考核指标有失公信的质疑,非但不摆正自己的位置,反而忽视“功不抵罪”的法律常识为腐败分子开脱罪责,无疑为失职,涉嫌公权乱用,实为损害政府部门形象,淡薄群众感情,圆了家属情,却冷了群众心。殊不知,人情之上有民意更有国法,做法实不可取。
开证明求情涉嫌为贪腐护短。纵观两位“工作表现突出”官员的犯罪经历,不难发现他们的贪腐行为是持续性贪腐而非“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偶然事件。而凤阳县国税局竟然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时发公函称受贿干部在位时“表现优秀”。尽管其一再声称“开证明是实事求是反映他们的工作表现”、“即便开了证明,也不可能影响到法院判决。”而最终法院对两人渎职的指控没有认定。求情证明是起到一定作用的,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腐败分子的气焰,让他们觉得贪腐行为能“功能抵过”而合理避罪。而一旦今后类似的贪腐行为都有单位“公函求情”,我们的反腐战役该从何下手?这无疑给大众的“官官相护”、“以权护腐”、“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疑惑了一个理由,有违我们对腐败“零容忍”的初衷。
“开证明求情”实为一个法治镜鉴,它提醒广大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紧绷法治这根弦,不能动不动就利用手中的权做一些不合法理也不合情理的事,不该管的事坚决不管。
(文/岚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