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和群众在法治实践中的有效“互动”

发布时间:2014-11-13 17:07:42 中国文化网

 

  法治的底色,必须是对规则的敬畏;法治的实现,必须是立法、执法、司法、监督的统一。(《新华网》,11月12日)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法治是以民主自由为基础,需要民主的力量。但当前由于群众对于自身的权力不知道,知道不执行,执行不彻底,导致理念很难进入群众内心,使得法治推动就变成了官方的发动和推进,而群众在法治建设中就处在旁观者的地位,对其表现出“被动”和“冷漠”。因此,要加强政府和群众在法治实践中的有效“互动”,实现法治的民主推进。

  同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全社会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这不仅需要国家的正确引领,更离不开群众“自下而上”的努力,当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当依法办事成为一种自然,每个社会个体就将汇聚成整个社会推进“法治”的不竭源泉。

  当然,我们也要清晰地看到“依法治国”还有漫长的路要走,相关法律体系还有待完善,监督机制和程序还有待健全,政府依法执政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文/李莫愁)

编辑: 来源:中国文化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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