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齐心,防止纪检工作“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4-10-21 08:03:48 中国文化网

 

  十八大以来,已有四川省政协主席李崇禧、山西省人大副主任金道铭、山西省监察厅副厅长谢克敏等现任或曾任的高级纪检监察干落马。纪检监察机关的任务繁重,廉政风险也很大,一旦受到拉拢腐蚀,也有可能会沦落,被拉下水,这将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这个问题最终拷问的就是“谁来监督监督者?”也就是纪委的“灯下黑”问题。

  中纪委曾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深究其原因,是由于“腐败呆账和存量”的客观现实,在不少地区和单位,就出现了你想查谁就查谁,查谁谁就容易出问题的现象。因此,讨好、拉拢、收买、腐蚀纪委干部的现象远远超过从前。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觉悟不能代替制度,反腐败没有禁区,也没有特区。制度面前没有例外,包括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防止“灯下黑”,强化内部监管必不可少,做实外部监督也不可或缺。

  “打铁还需自身硬”,有了好的作风、铁的纪律,才谈得上去反别人的腐。曹立新、魏健等中纪委官员被查处,是纪检监察系统的自我净化。但这不仅仅是壮士断腕的勇气使然,更是制度运行之下的必然。这充分说明,即便面对所谓“内部人”、“自己人”,制度也没有失灵。

  作为执纪监督者,要想监督别人,就得先接受别人的监督。人性是有弱点的,监督者也不例外,只有处于阳光之下,才能防止“灯下黑”。而要监督好监督者,要使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能够更加充分有效,尤其使监督的力量不仅作用于事后,甚至能前移至事中事前,避免监督权本身又成为另一腐败的源头,制度约束是关键。只有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限制官员的权力,才能减少“灯下黑”现象。

  “子率以正,敦敢不正”,调查处理量纪弹性大造成“灯下黑”。纪检监察干部在调查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和线索时,可以把案件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也可以对案件顺藤摸瓜,小事变大。各级纪委敢于对自身机构进行调整,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打击腐败、严惩腐败分子上来,这是一个很好的信号,是对人民群众送的一个大福音。(文/天空)

编辑: 来源:中国文化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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