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是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它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指供人直接饮用的水,第二部分是指人生活中用于做饭、洗漱,以及清洁使用的水。
水是生命存在的基本条件,具有重要的调节人体生理功能的作用。
水是构成细胞和体液的重要组成成分,成人体内水分含量约占体重的65%,血液中含水量占80%以上,水广泛分布在组织细胞内外,构成人体的内环境。水是人体内一切生化反应的场所,又是良好的溶剂,能使物质溶解,加速化学反应,有利于营养物质的消化、吸收、运输和代谢废物的排泄。水可以调节人体的体温:水的比热值大,可吸收代谢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热能以维持人体体温的稳定。水在人体内具有润滑作用:泪液可以防止眼球干燥有利于眼球转动,唾液可以保持口腔和咽部湿润有利于吞咽,关节囊内的滑液有利于关节转动,胸膜和腹膜腔的浆液可减少组织间的摩擦等都是水的润滑作用。
成年人一天需要喝多少水呢?一般成年人每天通过尿液、皮肤蒸发、呼吸和粪便的总排水量约为2500毫升,而根据进出平衡的原理,成年人每天的需水量约为2500毫升。成年人每天从食物带入人体的水量约1000毫升,人体体内代谢过程产生的内生水约300毫升,所以,在温和气候条件下生活的轻体力活动的成年人每日至少饮水1200毫升(约6杯),才能维持正常的生理需要。
什么是卫生安全的饮用水?
所谓“卫生安全”是指终身饮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即以人均寿命70岁为基数,以每人每天摄入2升水计算,必须符合以下几点:一是保证流行病学安全,即要求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应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二是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不得产生急性或慢性中毒及潜在的远期危害(致癌、致畸、致突变);三是生活饮用水必须确保感官性状良好,能被饮用者接受。
世界各国都有各自的饮用水卫生安全标准。我国饮用水水质标准始于1955年《自来水水质暂行标准(修正稿)》。经过不断完善,2006年发布了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其指标设置和限量要求与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2004)》、欧盟饮用水标准(1998)接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因此,在我国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饮用水就是卫生安全的。
如何生产出卫生安全的饮用水?
生活饮用水的水源水,无论取自何处,都不同程度地含有各种各样的杂质,因此要经过物理、化学的方法进行净化和消毒。以地表水为水源的水质净化,一般采用常规水处理工艺,包括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用于处理源水中悬浮物、天然有机物、胶体成分和微生物。有的水源水中含有铁、锰、氟、臭味或硬度过高,除常规水处理外还需采取特殊处理。以地下水为水源,其净化过程比较简单,可省去混凝、沉淀和过滤,直接消毒即可。
国家对自来水的生产企业(即集中式供水单位)有严格的要求。第一,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取得卫生许可证。第二,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要求进行生产管理。第三,其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卫生监督部门定期对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水质监测,保障居民用水安全。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高层建筑的兴起,市政供水管网的压力愈发不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二次供水设施越建越多。所谓二次供水设施,就是市政供水的自来水经蓄水池或水箱贮存后,经过加压输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二次供水设施必须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的要求。蓄水池或水箱不宜建的过大,水存放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蓄水池和水箱的入口必须高出地面或水箱面5厘米以上,必须有带沿的盖,盖要有锁;蓄水池10米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2米内不应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蓄水池和水箱的溢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通气管口须加钢网预防虫媒污染。蓄水池和水箱必须保持清洁,每年清洗消毒不少于2次。二次供水设施的末梢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如何判断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首先,应了解自己使用的自来水来自哪里。
如果自来水直接来自市政管网,并且无色无味(或略带氯味)、清澈透明,就可基本判断饮水是安全的。
如果自来水来自于单位的自备井,就应了解水源井是否得到安全防护,水井周围30米是否有污染源,井水是否经过净化消毒,是否进行定期水质检测以及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等等。如果以上都能满足,就可基本判断饮水是安全的。
当水质出现浑浊、有沉淀、颜色变化时,应立即向供水单位反映,也可向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以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及时处理,减少影响。
其次,判断是否有造成二次污染的可能。如果市政供水管网老化、陈旧,管网末梢水就会出现浑浊、有沉淀、颜色发暗等现象。如果自来水是经过二次供水设施后入户的,且出现了浑浊、有沉淀等现象,说明该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不善,造成了饮用水的污染。出现以上情况也应及时向供水单位,也可向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以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近年来,各城市供水单位已经按照国家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定期公示水质监测结果。居民可以自由查询,掌握水质卫生安全状况。
当然,即使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也不宜生喝,必须烧开后饮用,开水才是最安全的饮用水。
什么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是指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涂料、化学水处理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具体包括:
1、给水管材、管件、蓄水容器、无负压供水设备、饮水机、密封、止水材料。
2、水箱、管道内壁防护材料。
3、水处理材料:活性炭、活性氧化铝、陶瓷、分子筛(沸石)、锰沙、熔喷聚丙烯(聚丙烯棉)、铜锌合金(KDF)、微滤膜、超滤膜、纳滤膜、反渗透膜、离子交换树脂、碘树脂等及其组件。
4、化学处理剂,包括絮凝剂、助凝剂、阻垢剂、消毒剂等。
5、水质处理器,包括以市政自来水为源水的水质处理器和以地下水或地表水为水源的水质处理设备,以及饮用水消毒设备。
以上产品均需取得卫生许可批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
如何正确使用家用净水器?
市场上各种净水器琳琅满目,就其产品结构而言可分为:活性炭净水器、超滤净水器、软化水器、反渗透净水器等。在选择和使用时要注意:
1、必须是以市政供水为水源。所有家用净水器都是基于以市政供水为水源设计和检测的。通过吸附、过滤等作用去除水中泥沙、有机物、微生物等二次污染物质,也可去除部分离子,达到改善水质的目的。该类净水器不能用于非集中式供水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质处理,其使用的前提条件是源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净水器的滤芯、滤膜都有寿命,需定期清洗更换。滤芯、滤膜的工作原理是将泥沙、有机物、微生物等通过吸附、阻留的方式将污染物截留到滤芯、滤膜上,以达到净化水的目的。各污染物在滤芯、滤膜不断堆积,如不能定期清洗和更换,将对水质造成污染,净水器就变成污水器了。带有自净功能的净水器,其因不可能达到完全自净,滤芯更换周期只是延长,也应定期更换。
3、购买净水器时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第一,国家对净水器实行卫生许可制度,在产品标签、说明书上必须标注卫生许可批件号,如:陕卫水字(2013)第XXXX号。第二,必须标注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信息(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产品执行标准(标准号和标准名称)、产品功能、适用范围、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以及主要技术参数;第三,核对卫生许可批件,产品的名称、型号、产品结构必须与批件相符。
所有家用净水器只有净化水质功能,目前未批准一款产品具有保健功能和医疗功效,一切具有保健功能甚至医疗作用的宣传均是虚假的,广大群众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