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全国各地纷纷举办系列主题活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作为美丽中国的生态文明样本,地处东莞的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如画、游人如织。公园经营方将自然生态与人文活动完美结合,让游客在绿水青山中亲近自然,在人文活动中品味幸福。这里的一草一木、晨钟暮鼓,郁葱勃发的生态环境,熙攘往来的各地游客,构成了一幅夏爱如花的大美画卷。
也只有此时,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董事长黄淦波的心情才能完全舒展开来,幸福的源泉瞬间流淌。执掌全国首家民营国家森林公园18年来,黄淦波使观音山焕发出文化、责任、诚信的神采,使知本、资本、资源得到了充分完美的融合。发展至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一直被公认为旅游业界的瑰宝,18平方公里的原始次生森林似一颗嵌入东莞工业带的生态文化明珠,被誉为“南天圣地、百粤秘境”。
然而,黄淦波和观音山也有着诸多难以铭说的痛楚:一座苍翠欲滴的青山,被外力破坏得遍体鳞伤。既有大型工程项目的穿越,也有违法建筑、盗毁森林、焚烧草木、私建坟墓等困扰。尤为担忧的是,近年来公园基础设施报建受阻,林业部门批复的总体规划无法实施,或将影响公园创建国家5A级旅游风景名胜区,以及“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的转变进程。
尽管如此,黄淦波依然信心满怀。他表示,不久前召开的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重塑广东营商环境的优势,努力打造服务效率最高、管理最规范、综合成本最低的营商环境高地。要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社会。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全面提升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广东建设水平。此外,广东省旅游局提出,全力推动旅游业创新发展。在此背景下,他相信观音山有机会搭上广东深化改革和旅游业再上新台阶的顺风车。
信佛儒商接盘观音山
在佛教追随者与商人的选择上,黄淦波可能更钟情于前者。对他来说,先有思想而后有事业。黄淦波说:“我信佛,很尊敬佛教的教义,过多的是用佛家的思想修炼自己,更好地踏踏实实做事业,在修行中感悟佛法和人生。”事实上,黄淦波与佛结缘已长达30多年。1981年,19岁的黄淦波开始参悟佛家思想。
1994年的广东,正是全国热火朝天抓经济的时候,“别管黑猫白猫,逮住老鼠就算好猫”。也是在这一年,黄淦波辞去公职,投身商海。他把佛学文化运用到企业治理上去,企业规模蒸蒸日上。在力所能及地积极履行社会职责的同时,黄淦波内心深处,致力弘扬佛教思想和传统文化的激情持续高涨。
1999年,地处东莞市樟木头镇的观音山成了一个烫手山芋。此前两年,樟木头镇石新村委以自有的5.28平方公里山林为主体,自筹资金正式兴建观音山森林公园。因建设资金紧张,工程停停断断,难以为继,石新村委欲引资开发。经多方引荐,黄淦波作为经营方于1999年11月底与樟木头石新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联合开发合同书》,正式接盘观音山。
烫手山芋变身旅游胜地
黄淦波的做法令很多人费解,当时其事业如日中天。家人与同事对此都极力反对,认为放着好端端的生意不做,接盘观音山这个烫手山芋,成了“冤大头”,反对他投资这个吃力不讨好的公益事业。
这种说法并非没有道理。首先,观音山体量巨大,需要数以亿计的开发资金支持;其次,由于本身具有的公益性,投资回报率极低且周期漫长。更为关键的是,在当时,民营资本进入森林公园建设在我国尚无先例,没有经验可循。
对此,黄淦波却有自己的看法:观音山有生态美景,有良好的佛教、道教等文化传承,这些资源本身就是一种优势,应该成为东莞的一张城市名片。他有信心、有责任把它做好,乃至完美。也算是对社会的一种回报。这对投资者来说需要很大的勇气,如鲁迅所言:“第一次吃螃蟹的人是很可佩服的,不是勇士谁敢去吃它呢?”况且,这种事只有勇气是远远不够的。
一位多年的朋友后来称,黄淦波当时把一座孤立的观音山描绘成了一幅画,他就像一个导游,沉醉其中。但大家眼前呈现的还是那座山,看不到它的远景。
黄淦波说:“当初开发观音山森林公园确实具有很大的风险与挑战,而挑战的本质是现在做未来该做的事情。至于未来的事情该不该现在做,决定它的关键是社会历史价值和市场。”实际上,这个投资更像是一场奢华的赌局,对黄淦波来说,赢,功在当今,利在千秋。输,倾家荡产,分文皆无。
开始之时,观音山的开发似乎是在一片白纸上绘画,黄淦波和他的团队请来专家规划,陪着他们跑遍山体的每一个角落。朋友们曾和黄淦波开玩笑,“黄总这哪是在做企业,分明是在养孩子嘛。”如今,许多年过去了,回想起朋友的话,黄淦波的眼睛湿润了。“更准确地说,当时,我做的是心中的理想和佛教的信仰。”
多年后,一座充满生机的旅游胜地顺势崛起。观音山跻身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行列,18平方公里的原始次生森林似一颗嵌入东莞工业带的生态文化明珠,被誉为“南天圣地、百粤秘境”。她时刻发挥着旅游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功能,体现了旅游业的社会价值。
曾发生多起火灾 疑人为纵火
观音山成功的发展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乃至充满坎坷。据介绍,2001年起,在观音山森林公园内盗毁森林、焚烧草木、私种果树、私建坟墓等现象时有发生。黄淦波表示,诸如此类的事件已经对观音山的正常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面对村民在山上建坟、毁林种植果树,观音山公园无数次将此情况以书面、口头形式向各部门反映,但结果令人失望。
2010年1月25日晚,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发生一起火灾,大片树木焚烧殆尽,大火直到翌日凌晨才扑灭。据当地工程人员现场勘查表示,起火原因为当地居民毁林木作种果树用途时,不慎引燃附近草木,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有关人员事后透露,起火疑似人为造成。
这场火灾已使一片森林顿成灰黑。据森林园区一名工作人员回忆说:“昨晚(25日)我们正在排练文艺演出,突然接到保安火情救急报告,我们整个园区约200名员工立马倾巢而出扑救火灾,连山顶寺庙的僧侣都全部出动了!当地消防、治安部门的人员还有我们,一直在现场奋战到26日才撤离。”
园区工程人员称,扑灭火灾后他们在现场发现一把烧焦的锄头,还有一些挖好的“树坑”,原来的林木在焚烧前已有明显的砍伐痕迹,据他们推测,是有人砍伐林木后准备焚烧泥土,作改种果树之用,火种意外烧到附近野草引致火灾。据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有关人员在现场取证后透露,火灾疑似人为造成,但仍需深入调查。
1月26日,《新快报》记者循园区禁止游客入内的林道巡访,看到许多奇怪的现象。林道中有多处设置藩篱的痕迹,但已遭破坏,记者一路行走畅通无阻。林道两旁不时看到一些黑色胶袋严密包裹的“条状物”,据记者事后向园区方面了解到,这些打包的“条状物”多是当地村民打算盗用偷卖的林区木材。
2015年4月5日清明节当天,因当地百姓携带香、烛等违禁品上山祭祖,导致观音山景区发生多起火警、火险,其中石新医院片区,与笔架山交界处火灾尤为严重。据悉,清明节当天大火已经连烧了石新医院片区与笔架山交界处附近3个山头,过火森林面积达500亩。石新医院片区与笔架山交界处严重大火,造成大规模森林烧毁,严重威胁着笔架山山脉国家森林公园核心区的安全。
火灾现场,在看到一片火海正向观音山森林蔓延的同时,在火灾附近的空地上,相关人员明显地看到一些还未燃尽的香散落在草丛里,也许是当地居民祭祖后扔下的。
尽管此次火灾被及时扑灭,但却给景区和游客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和恐慌。据介绍,清明节当天,观音山景区周边四起火灾对樟木头林区造成严峻的破坏,过火面积超过500亩。据悉,清明节樟木头两起火灾事故主要是由于观音山门楼外长期被不法商贩兜售香火,村民私毁山林,违建坟地烧香引起,致使观音山景区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此外,2009年1月22日,由于游客从仙泉水库旁的上山小路逃票入园,在山林中吸烟和乱扔烟头,导致观音寺附近发生火情。2012年清明,有人在公园内的树林燃香引发山火损毁5亩多林地。
千亩林木被毁 致水土流失
长期以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乱砍乱伐、毁林种果现象频发,对此,观音山公园于2014年委托沧州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对公园内现有荔枝树的总面积进行鉴定,确定公园范围内至少存在荔枝林13块,共计1085.91亩。
观音山公园负责人称,自2003年起,观音山公园境内的仙泉水库四周及森林公园正门的两侧区域,便开始有村民砍伐森林种植荔枝树的情况。观音山公园内大规模的毁林种果最早发生在2004年。
根据1999年观音山公园承包方与石新村民委员会签订的《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联合开发合同书》第四条联合开发项目中的第二条约定:门楼以内包括飞云山、笔架山、仙宫岭、观音山等在内的山林和原始次生林,即门楼以内的土地都属观音山开发权内。
观音山负责人称,樟木头镇石新社区个别领导暗中支持村民在公园内仙泉水库坝上建立围墙和闸门,使公园投资建设近十公里的佛缘路、青云路因此无法正常通行,观音山公园的护林员无法进入,但偷砍树木、拉果树入园栽种的车辆则能畅通无阻。
另外,公园开园收取门票不久,园内大和村一村民在公园内仙泉水库上山小路上设卡擅自向游客收费,并且协助游客偷偷进入公园,为砍伐森林、种植果树之人大开方便之门。这种情况愈演愈烈,给公园方面的管护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2009年7月,有不明人士曾在观音山公园青云路附近一带私自开辟一条大道,企图将林区的珍贵木材用车辆装运偷盗,被公园的护林员发现并报警处理。2013年、2014年,公园护林员发现多起盗砍树木的现象,肇事者多为附近的村民。2015年国庆期间,公园护林员发现在一较为隐蔽的山坳处堆着一些砍伐的原始植被,许多树已经长到直径20-40厘米,均被锯断堆在一起。一些遭到砍伐的树桩孤零零地立在泥土里,与郁郁葱葱的荔枝树形成鲜明对比。
公园入口左侧山坡,该区域占地面积达到数百亩,这里经常有村民前来砍伐林木,并种上荔枝树。而这些村民面对公园工作人员的劝阻,多不予理睬,甚至恶语中伤并持刀对工作人员进行威胁。
2010年初,有报道指出,林业专家表示,种植果树需要用药灭草,从而造成种植的土地大多裸露,容易引起水土流失。“他们这样砍伐,弄得我们林区水土流失,有好几条瀑布都消失了。”观音山公园有关人员说。至林区水库附近,水位严重下降,据肉眼判断,水库水岸线如今已离数年前的标记相差数百米,水位下降约数米,部分水道已经干涸见底。记者行至园区的观音送子泉景区,旧日的送子泉如今已经只剩石头,连景点指引路牌都荒废一侧。
举报无果 林业局称“不要再翻旧账”
2006年,石新社区致观音山公园的《关于观音山森林公园就部分合作开发事宜磋商的复函》中,石新社区明确了村民砍伐森林种植果树的事实,提出了解决的办法,但并未根本解决。
景区人员还称,针对村民在山上建坟、毁林种植果树,观音山公园数次将此情况以书面、口头形式向各部门反映,但结果令人失望。相关职能部门除了到现场拍照取证外,并没有对相关涉事人员采取任何实际行动。
2015年,观音山公园的相关领导曾就观音山一直遭受人为破坏一事,与东莞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当面沟通。而在村民乱砍伐森林、毁林种果的问题上,东莞市林业局认为“历史问题不要再翻旧账”,并称种植荔枝林的地方是村民的自留山,观音山公园没有给过任何经济补偿。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的有关规定〉的司法解释》第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森林公园内从事破坏森林资源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观音山公园法律顾问称,据沧州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对公园内现在荔枝树的总面积进行鉴定,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被毁林地用于种果的面积高达1000多亩,但截至目前并未有相关人员接受法律的制裁。
毁林获刑案件屡见不鲜 应警钟长鸣
2013年3月22日,公开报道显示,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的一份“民事起诉状”中称,石新社区(原石新村)自2003年起便放纵村民毁坏公园林地1940亩,经评估,要求该社区赔偿直接经济损失5238万元。该社区明知国家级森林公园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违规建设,但却在2005年纵容余兴等人在公园里违规建造私宅,破坏公园整体景观和规划,占用公园用地,给公园造成了直接损失26.20万元。同时,该社区违法行为导致投资人不能投资,给观音山造成24786.6万元的损失。
实际上,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毁坏林地获刑案件屡见不鲜。2015年农历十月份,韦某荣承包了岑某买位于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林地。韦某荣为了在该林地种植杉木,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杂木林进行砍伐。经鉴定,被伐林木总面积7.3亩,之后,韦某荣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被告人韦某荣违反国家森林保护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应依法惩处。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韦某荣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7年1月31日,江西省永新县被举报大面积毁坏天然林。国家林业局2月11日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经国家林业局督办,永新县迅速成立事件处置工作组进行现场勘察,初步调查毁林约413亩。目前已经批捕1人,刑拘2人。案件仍在侦查中。”
而永新当地政府的做法是,针对该起滥砍乱伐森林树木的情况,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县森林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控制。成立了以县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天然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调度会,要求坚决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保护天然林的精神,对全县22.2万亩天然林实施全面禁伐,并逐步纳入补助范围。将继续加大专项打击力度,划定生态红线。利用近期卫星图片判读图斑,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严打专项行动。对已砍伐的山场正在做恢复造林的作业设计。
此外,也有地方林业管理部门存在管理混乱、监管缺失等问题,值得警醒。2011年,海南省昌江县检察院在对昌江县乌列镇和海尾镇等地国家重点公益林损毁情况排查中,发现昌化镇先田村委会大面积海防林被损毁。据调查,时任昌江县林业局局长关某武在处理这起毁林建设项目过程中,对毁林行为不但未予以制止,且在护林员多次报案后,既没有组织人员制止毁林,也未按规定将案件移交森林公安局查处,致使毁林行为持续进行,毁林面积不断扩大,损害后果严重。检察机关于2013年4月对关某武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立案侦查,同年6月向法院提起公诉。
黄淦波表示,透过这些毁林案件背后,我们看到部门监管铁腕查处行动,但责任人玩忽职守、渎职失职,甚至滥用职权,又暴露出职能部门的监管乏力。令人欣慰的是,森林公安介入、检察机关排查、法院依法审判等,都说明相关职能部门并没有对毁林现象放松,抓获嫌疑人,深挖毁林案件背后责任人的违法犯罪,有力地打压了犯罪分子的气焰。
这些案件也为观音山毁林事件以及当地林业部门敲响了警钟。业内人士表示,兴绿名起,毁绿损誉。站在时代新的历史起点上,在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主导下,社会各界应着力提高环境意识,要像保护眼睛一样护林爱林。
工程项目破坏生态 恢复无望
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发展中,其生态环境还曾遭遇了大型工程项目的破坏。由于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干线要穿越观音山,从2011年下半年起,这里原有的宁静就被施工机械的喧嚣声打破,原本郁郁葱葱的山体在几日之内就变得满目疮痍。
2011年8月下旬,在未向公园方提交林业等主管部门同意工程穿越观音山路径施工方案的批准文件、施工及赔偿方案,且未与公园方面商量的情况下,粤桂项目分部突然组织工人及大型机械进入公园内右边的笔架山进行违法强行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肆无忌惮地砍伐林木、毁掉林地,连片山头在几天之内全部被破坏,裸露出大量沙土。经过连日暴雨,更是造成了水土流失,整个森林公园景观受到了严重破坏。原本郁郁葱葱的连片山头被砍伐后露出的红色土壤煞是刺眼,整个工程的线路绵延长达几公里长。来自公园方面的数据显示,施工方肆无忌惮地砍伐近8000株林木,毁掉上万平方米的林地,连片山头在几天之内全部被破坏。
2011年底,随着工程机械车推出长达2.5公里的管道线路,大面积的红色山体裸露出来,在周边依然葱郁森林的对比下,显得极为刺眼。
黄淦波认为,这一项目并未向公园方面提供国家、省、市等林业主管部门关于同意工程通过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路径方案,公园也未收到林业部门的通知,“这一项目并未完成工程施工合法批复程序,属于典型的施工手续不全,违法违规施工。同时,也并未向公园提供其取得的任何合法手续。”
更让黄淦波不理解的是,这一项目在施工方案未与公园协商、未经林业等主管部门批复的情况下,就开始砍伐树木。公园对此坚决强烈反对,并多次派人前去协商并劝阻,但施工方竟敷衍应对,夜间偷偷施工,一夜间又毁掉大量林地。
“施工已经造成了林木损毁、水土流失、动物迁徙、景观破坏等不可逆转的生态灾难,同时引起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黄淦波气愤地说
据了解,实际上,按照最初设计,这条输气管道并不通过观音山森林公园。但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对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东段)广深支干线局部工程方案进行了调整,即输气管线在东莞市樟木头镇以沟埋敷设方式穿越观音山森林公园,穿越长度约为3公里。
有关报告指出,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在开挖管沟过程中,施工机械、车辆、人员践踏等会对施工带土壤造成扰动,对观音山森林公园段施工带范围内的荔枝树等原有植被造成破坏;施工期间各种机械、车辆排放的废气和噪声以及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等也将对环境和野生动物的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管道施工在施工期内对管道作业带的植被等带来一定影响;工程开挖土石方若堆放不当,可能会引起水土流失。
报告要求,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诸如施工期间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保护管理,并采取多项污染防治措施以实现减少施工扬尘、降低施工噪声和固体废物等的妥善处置;在施工过程中,不设施工营地、不排废水、不留废渣。此外,还提出在施工完成后,公园内不留下任何施工废料,避免影响自然景观。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及时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植被。
目前,观音山主峰笔架山的背脊裸露出的那一道宽约30米、长约3公里的“疤痕”依然相当刺眼。当年埋设输气管线的泥土大部分仍呈裸露状,被雨水冲刷的沟壑十分明显。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30条规定,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米地域范围内,禁止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等根系能到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人员表示,西气东输二线工程施工穿过的地带,宽度最窄9米,最宽达45米。这里的工程管道都是采用浅埋的方式进行施工,由于输气管道采用的是浅埋方式,覆土后的只能种植一些小型灌木,成活率很低,根本不可能恢复以前的生态环境。
基础设施报建受阻 总体规划难实现
2005年12月23日,观音山森林公园经国家林业局审核,批准正式成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并命名“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2007年,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委托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对公园进行编制的《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经广东省林业厅审核批复可组织实施。
多年来,观音山公园各项基础设施、附属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开发建设,一直坚持《总体规划》中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生态保护培育为前提,坚持自然为主,尽可能保护森林景观的原貌。保护和发挥原有自然和人文景观的特点,保护好森林生态环境。并通过科学合理地规划赋予了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相应的旅游、宗教、休闲、度假、探险、商务、居住、科考、培训、运动等功能。
观音山公园将在未来十年内,在着重保护生态资源、沉淀历史文化的同时,将不断探索新的融合方式,运用现代元素,将传统的文化和历史文明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展示给广大游客,为游客提供更舒适、愉悦身心的优质旅游产品及服务。
观音山经批准实施的《总体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亦是观音山公园进行景区开发建设的法律依据。以此规划,观音山公园的建设应该是如火如荼才对,但令人感到疑惑的是:观音山公园内各项依《总体规划》建设的基础设施,均因得不到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持而迟迟不能顺利报建。
《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联合开发合同书》规定,即进入观音山森林公园门楼内,凡是属于石新社区管辖范围区域都属于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及经营的范围。涵盖由山脚至观音佛像到山顶的所有道路及两旁绿化树木、凉亭,观音大佛像、观音广场、山顶水库,以及拟建观音寺、观音寺门楼、放生池、停车场等约30000平方米区域。开发经营范围还包括沿途佛光路一带至观音广场的飞云山、仙宫岭、水库等。
然而,尽管合同规定的开发经营区域范围清晰明确,但在实际建设中,观音山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却遭到不同程度的阻力。
据介绍,2001年10月,广东省民宗委批准在观音山森林公园内重建观音寺。公园 2004年办理了相关手续。2009年8月,观音寺大雄宝殿动工之日,樟木头镇城管人员到现场阻止不准开工,理由是未曾获得有关领导同意。
2012年7月,观音山森林公园门楼游客服务设施因台风灾害倒塌,公园在开展灾后修缮工作时,突然遭到当地多名治安、城管人员阻挠,强行阻止公园施工,在未告知景区的前提下,将未完成的服务设施强行查封,导致该项修复工程延期半年之久。
2014年底,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响应国家相关部门政策,为提高公园旅游服务水平,进行建设旅游公厕。2015年1月,樟木头镇政府给观音山森林公园下发《违法用地整改通知书》,称公园内正在建设附属设施属于违法用地。
当时,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年接待游客达近百万人次,十年前建设的9座旅游厕无法满足游客的如厕需求。公园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将原有的三处厕所进行改(扩)建和新建,在人流量最为集中的观音广场建设一座三层共约1300平方米的旅游公厕。
对此,樟木头镇政府于2015年12月17日约谈公园负责人,以“观音广场旅游厕所为违法用地”为由,要求公园立即拆除该厕所。观音山公园将盖有东莞市旅游局公章的关于公园旅游厕所三年建设规划的函件向樟木头镇递交后,新建厕所才没被强硬拆除。此间,公园曾多次请示镇政府,期望按照规划进行包含旅游厕所在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但均无回音。
根据《总体规划》,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计划在园区安装各项指示标识、节能景观灯、背景音乐系统、监控系统、健身器材休闲健身广场等辅助设施,建设环状公路、游步道、休息区、商店、游客服务中心、急救中心、科普基地、金钱龟研究中心、珍稀树种研究中心等项目。“但是近5年以来,观音山公园的这些基础设施报建没有得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观音山公园有关负责人称,同时,公园内毁林建别墅、工厂、农庄等违法建设也无人制止。
2013年11月,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使用了十多年的公共停车场,遭到村民扰乱和施工机械开挖破坏。村民声称要在此兴建一个社区大舞台。公园方表示,公园理解并支持社区增加文化活动场所,门楼周边有多处开阔场地及照明设施可以满足跳舞需求。不仅如此,附近还有两处标准的蓝球场及周边空地可以使用。同时,公园方强调,公共停车区域属景区配套设施,在国家级森林公园红线范围内,未经允许不得违法私建项目。
根据开发合同,观音山投资者拥有观音山门楼以内所有用地的使用权。公园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虽然有规划,但无法顺利报建也存在实际的诸多因素。据透露,观音山森林公园有的林权证已被持有人转让,公园内建设的山庄、别墅等与此不无关系。此外,公园的范围边界亟待厘清,而这些精准数据公园方并不掌握,需当地社区及有关部门协助确定,这就造成了公园多项基建项目无法完善所需手续。
据介绍,2000年10月,东莞市政府批准成立广东观音山森林公园,并给观音山批复的森林保护及开发区域面积为2.6万亩。而实际上公园方目前具有经营开发权的面积只有约一万亩。十几年来,因为公园方没有获得有关石新区范围的红线图,与周边其他社区村民矛盾冲突不断加剧,这也为基建项目报建增加了阻力。
观音山公园有关负责人称,公园内基础设施得不到报建,直接导致了公园2007年国家批复的公园总体规划无法实施,导致了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园的招商能力遭到限制,形象遭到严重打击,公园的整体价值严重受损,有形和无形资产被大打折扣。
消弱发展驱动力 或影响5A景区创建
据介绍,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未来发展的远景目标是:在未来3~5年内,将要建设成为达到国家5A级旅游标准的风景名胜区;10~30年内成为中国第二大观音道场;20~50年内成为中国第五大佛教名山。
根据《新版国家5A级景区评定标准》,对评定5A级的公园,需配备停车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厕所、购物场所,并要求对景观、生态、文物、古建筑保护,全面保持文物古迹和景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除此之外,还要求建筑及设施与景观的协调性。如若这些都达不到,将无法创建5A级森林公园。如果观音山公园的基础设施继续得不到报建,那么观音山公园在未来3~5年内,将要建设成为达到国家5A级旅游标准的风景名胜区的目标就无法实现。
2017年,东莞旅游确立了打造“国际商务休闲旅游城市”的目标,明晰了“加强资源开发整合和产业融合,提升行业管理,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功能,强化城市旅游宣传营销,推动区域合作”等工作思路。同时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的配套政策,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扶持政策和资金保障。
实际上,目前,各地着力提升旅游业发展能力,拓展区域旅游发展空间,培育区域旅游增长极,构建旅游产业新体系,培育旅游市场新主体和消费新热点,实施旅游品牌驱动战略和创造旅游发展新引擎。
尽管困难重重,黄淦波表示,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不忘初心,筑梦前行,将持续努力实现绿色发展、平衡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以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独特的文化驱动,以系列盛世活动为抓手,打造东莞旅游名片、创建国家5A级旅游风景名胜区、叫响南粤旅游品牌、推进“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是观音山的重中之重,希望为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区建设最大程度增添薪火。
有专家指出,从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综合条件来看,已具备了良好的文化底蕴、强大的品牌影响力、成熟的营销模式。若能消除各种不利影响,发展势头不容小觑。作为国内首家民营国家森林公园,其发展历程经验、曲线走向以及发展成果成就具有标杆意义。不能人为设置桎梏,消弱其发展驱动力,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都应该给她一个鹰击长空竞自由的生存环境。
(本报综合《民主与法制时报》《新快报》《中华建筑报》等媒体报道整理)
本文来源:中国产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