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郑州项目”陷罗生门,“神秘商人”孟德楷揭开迷局

发布时间:2017-04-05 16:16:15 中国文化网

 “神秘商人”孟德楷以迪士尼名义低价圈地搞“迪士尼郑州项目”的事儿近期在业内传得沸沸扬扬。

  最新消息显示,迪美国际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迪美投资”)于3月15日收到了郑州中牟县人民政府解除合作协议的通知。解除理由为:华特迪士尼(中国)已声明与华特迪士尼郑州项目无任何关系,且未授权迪美投资签订协议。

  对此,迪美投资是不服的。记者几经周折联系到了中间这位“神秘商人”,孟德楷对记者强调,迪美投资是迪士尼公司的合作伙伴,是其授权许可商。并且,协议约定的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是迪美投资,与迪士尼公司无关。

  双方各执一词,“迪士尼郑州项目”目前已完全陷入停滞状态。

  对于这一事件,3曰30日《国际金融报》记者报道中称曾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最关键的是要看当时迪美国际是否通过一些途径误导了中牟县政府。如果在没有误导情况下,没有理由地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除非约定可以无条件解除。

  投资30亿的项目是个啥

  今年2月,郑州市政府公布了《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省市重点项目投资和开工任务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总投资30亿元的“华特· 迪士尼郑州项目”被列为2017年省重点项目。公开资料显示,“华特·迪士尼郑州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的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内。

  消息一公布,激起各种猜测:这是要在郑州建造上海、香港之后的中国第三个迪士尼乐园?这个投资30亿的项目究竟是个啥?

  探究上述“迪士尼郑州项目”,得从一份备忘录说起。2015年11月19日,迪士尼与河南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华特迪士尼(中国)有限公司落户河南省的战略合作备忘录》(下称“《备忘录》”)。《备忘录》内容主要包括:1.三个月内设立迪士尼郑州分公司;2.迪士尼通过郑州分公司从事迪士尼知识产权的消费品许可业务、电子商务零售业务等;3.通过鼓励迪士尼授权商和合作伙伴在河南省发展并就推动当地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建议;4.河南省政府积极协调就迪士尼郑州分公司及其授权战略合作伙伴和迪士尼关联公司在河南投资进行的消费品授权和电子商务等相关产业提供最大限度的地方财政扶持、资金补助、贷款扶持、税收优惠及有关奖励。

  一个月后,2015年12月25日,迪美投资与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中牟县人民政府签订了产业合作协议。

  记者从相关渠道拿到了这份合作协议。记者注意到,该协议签订于《备忘录》的基础之上,“迪美投资和华特迪士尼(中国)有限公司就在郑州中牟设立迪美项目公司及迪士尼郑州分公司从事迪士尼消费品生产许可业务及其它知识产权相关授权业务签订合作协议”。

  协议显示,该项目区域规划涉及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品牌授权管理中心、国际采购中心、梦幻小镇主题商业街、国际影视译制及后期制作中心、动漫培训和动漫创意工场、物流商贸基地及管理中心、主题亲子度假村、配套商住楼等10个项目。

  迪士尼扮演何种角色

  为何这样一个项目会引发如此多的争议?

  争议的爆发源于迪士尼方面的一则回复。2月13日晚,华特迪士尼公司中国企业传讯部相关人士通过中国证券网发布了对该项目的回复称:“关于迪士尼公司参与郑州市政府重点项目的投资和建设的相关报道是错误的。迪士尼目前在河南省没有任何建设计划,也没有任何投资项目。”

  而2月14日,中牟县政府多个部门以及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的高层对媒体坚称:“华特· 迪士尼郑州项目”百分百存在,与华特迪士尼的合作也“肯定有”。部分媒体对此的解读是:“华特迪士尼公司授权给文创园的只是商品的销售,并没有涉及主题公园或者房地产开发。”

  面对华特迪士尼和中牟县政府两大官方机构各执一词的情况,多篇关于“郑州迪士尼‘罗生门’”的文章几乎一边倒的认为是迪美投资假借迪士尼的名义在郑州圈地。

  那么,“华特· 迪士尼郑州项目”的投资方迪美投资究竟与迪士尼有无关联?

  2月28日,关键人物——迪士尼“出场”。记者得到了一份关于迪士尼致河南省人民政府的说明函。迪士尼在这份落款为2017年2月28日的说明函中指出,“虽然我们并未参与郑州文创园的投资及建设,但是华特迪士尼(中国)有限公司与第三方签署了《许可协议》,为郑州文创园的消费者提供正版迪士尼商品。”

  具体来看来,鉴于媒体就迪士尼与郑州合作报道不一,迪士尼向河南省政府作了三点说明:1.迪士尼和河南省人民政府的《备忘录》依然有效。2.迪士尼已按照《备忘录》约定依法于2016年4月1日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立了华特迪士尼(中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其营业执照上所批准的经营范围包括了在消费品领域授权许可知识产权。3.迪士尼已与迪美投资签署了一份“许可协议”,并同时出示了《授权证明书》。

  12亿资金到位,却等来解除通知

  事情发展至此,你以为要大团圆结局了吗?然而,迪美投资没有等来合同的进一步推进,等来的却是一则解除通知。

  3月15日,迪美投资收到了中牟县人民政策发出的关于解除《迪美国际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与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中牟县人民政府产业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并终止项目合作关系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鉴于,华特迪士尼(中国)有限公司已正式声明与华特迪士尼郑州项目无任何关系,也从未授权贵公司代表华特迪士尼(中国)和我方签订协议。因此,贵公司关于在建设华特迪斯尼郑州项目的承诺是不真实的,本项目双方缔约之根本目的已无法实现。”

  针对这一解除通知,迪美投资方面提出异议。3月16日,该公司在致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解除合作协议的复函中提出:

  首先,迪美投资是迪士尼公司的合作伙伴,是其授权许可商。对此,各方在协商签署上述协议时均已确知,我方从未刻意隐瞒或虚假陈述。

  其次,协议约定的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是迪美投资,与迪士尼公司无关。而且,我公司以自己名义签署上述协议,而非基于迪士尼公司的授权而代表其签署。作为协议一方,已履行相关义务,如向中牟县国土资源局支付了近800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12亿元的资金也已到位。

  再次,因为这个创意产业园项目以迪士尼消费品和电子商务许可业务为主体,由迪士尼授权的战略合作伙伴主导实施,因此又被简称为“郑州迪士尼项目”,不少媒体、社会公众以及有些政府官员称该项目为“迪士尼郑州项目”,但必须明确,它仅仅是一种不规范的叫法,上述协议并未有这样的表述。

  3月31日,记者根据《通知》上的联系人方式,拨通了负责人朱志举的电话,在记者提出提供宣传部联系方式的要求后,他说:“需要请示领导后再做回复。”截至发稿,未有回复。

  4月2日,记者拨通了中牟县常务副县长兼中牟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王朝杰电话,他以 “不方便”等理由拒绝了采访。

  项目用地升值六倍?

  为何有迪士尼出面“调停”,中牟县方面仍坚持终止合作?

  在郑州地方消息人士看来,原计划用以迪士尼郑州项目建造的那块地价格有了至少六倍升值后,中牟县方面似乎已不想继续合作了。根据该消息人士提供的信息,双方产业协议约定迪美公司拿地价格:商业用地1500亩,20万/亩;文化用地1500亩,2万/亩。因用地要走招拍挂程序,协议约定招拍挂价格为商业用地110万/亩,文化用地60万/亩(这和当时的市场价基本一致)。这中间的差额中牟县政府承诺由它们承担,方式是中牟县政府安排银行把差额贷给迪美公司,贷款有县政府负责偿还。

  不过,政府原来承诺安排银行贷款再由政府承担还贷方式补偿,因没法办理,转而以合资公司形式完成约定补偿款项。于是,中牟县政府又和迪美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以股份转让的形式将之前中牟县地方政府承诺的补偿款项差额11亿元人民币给到迪美投资。

  记者得到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显示,郑州绿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下称“郑州绿博”)与河南迪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河南迪豪”)共同出资人民币25亿元成立了8家项目公司。其中,郑州绿博出资人民币11亿元,对8家公司分别持股比例为44%,现在郑州绿博愿意将其持有的8家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迪美投资。截至记者发稿,相关股权转让还未完成。

  转让事宜一拖再拖,项目用地价格则一路飞涨。该地方消息人士称,目前此块区域的价格为600至800万元每亩。这意味着,此地块至少有了6倍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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