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期满后监护人拒绝接收 流浪儿童频二进宫

发布时间:2014-08-18 17:32:02 中国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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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面对这些无处可去的孩子 内心充满忧虑

 

  16日,本报刊发了《13岁乞讨 让我滑进犯罪深渊》的报道,详细介绍了一名未成年人因父母等监护人的职责缺失在街头乞讨,最终因生活所迫而走上犯罪道路。而在省戒毒劳教所,这样的流浪儿童不在少数。省戒毒劳教所一大队队长韩京冰表示:“只有给孩子一个‘家’,他们才能告别流浪。”  监护缺失 八成流浪儿是单亲家庭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缺失,是导致儿童流浪的主要原因。”省戒毒劳教所教育科科长康凯向记者介绍说,在省戒毒劳教所,流浪儿童一般占到20%左右。在流浪儿童中,八成流浪儿童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他们或是被父母抛弃,或是讨厌继父母,从而宁可在外乞讨流浪,也不愿回家。  康凯介绍说,今年16岁的小峰家在鸡西,父亲早逝,母亲改嫁,继父虽然对小峰很好,但小峰却非常讨厌家中多出的这个“外人”,于是长期在外流浪。吃不上饭了,他就和几个流浪儿一起偷水泵等卖钱。  而家在林甸的14岁小猛,3岁时父母就离婚了,父亲进了监狱,母亲扔下他走了。小猛一直跟着姑姑住,可姑姑对他不好。于是从8岁开始,小猛就过起了流浪的生活。(更多内容请点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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